,憋着泪水对妻子说道。
“爸爸……”
缇比斯抱着昏迷的儿子,看向已经十六岁的女儿,她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假如没有这场该死的战争,估计已然嫁去了一个富有的人家。
该死的法兰克人!该死的维杜金德!
缇比斯一发狠,最后看了妻女一眼,头也不回地向着那处营地跑去。
“谁!”
那些把守的法兰克旗丁见草丛中钻出一个人来,立刻跳起,端起了手中的长叉和长矛。
“别杀我!别杀我!我是天父的信徒!”缇比斯立刻跪在了地上,他将小儿子放到地上,高举了双手,“我的儿子吃多了橡子便秘,看在天父的份上,拉兄弟一把,救救他吧。”
“你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吗?”一个法兰克旗丁像一旁的旗丁问道。
“他说太快了,我没听明白。”
“玛德,这狗撒克逊旗就是懒汉,交接班以后,一溜烟都跑了,这都是维京奴隶,上哪儿找会说撒克逊语的。”
几个法兰克旗丁正发愁呢,而缇比斯看到他们每什么反应,再次用法兰克语喊道:“我,天父,令你们救救他!”
“大胆!”一个法兰克旗丁马上擎起了长矛,而其余的旗丁也眼神不善起来。
看到旗丁们神色变化,缇比斯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但他没有办法,他只会这几个法兰克单词。
就在缇比斯焦急地胡言乱语地解释时,一阵马蹄声从他身后传来,而旗丁们立刻立正站起,看向骑马奔驰而来的人。
“娘的,咋了?”方心如叼着个装满了啤酒的水囊,从马鞍上跃下。
而他身后的少年兵大声地向法兰克旗丁们复述了方心如的话。
“回队正,他们说这是一个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撒克逊人,恐怕是撒克逊乱军的探子,他们正在审呢。”
“他们审什么审,要审也该我来审!去问问他,什么情况?”
少年兵扶了扶头上的幞头,冷漠地站在缇比斯面前,用已经有些生疏的撒克逊语问道:“你是谁,想要干什么?”
见到终于有一个会说撒克逊语的,缇比斯欣喜若狂:“我叫缇比斯,是吕讷的难民,也是天父的信徒,我和儿子被撒克逊乱军所迫,四处流浪,我的儿子吃了太多的橡子,拉不出屎,快要死了,我想请求您帮一帮我们。”
说到最后,缇比斯的声音越发颤抖,他用哭腔说道:“救救他。”
将缇比斯的话转述了一番,而方心如也随意地交代了几句,便又骑着马走了,而少年兵则一脸不情愿地站到了缇比斯面前:“队正跟我说,我们汉人不救外人,我们是不会帮你救你的儿子的,除非你投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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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先更一章,晚上有时间再更,下午要做报告,不得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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