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到心梗,我变成植物人。
身体躺在病房里,灵魂附在一只小土狗身上。
小土狗的主人是我前男友。
他给狗取名许应闲。
我的本名,就叫许应闲。
这小子果然记仇,分手好几年,还妄想我给他当狗!
1
我出生的时候,不像别的小孩皱皱巴巴。
据说粉嫩嫩圆滚滚,看上去特别富态。
我妈有个三舅婆,专门给人看相算命的,见了我后大手一挥,说我是大富大贵的命盘,好日子在后头呢。
于是我那劳碌了半辈子的父母,给我取名许应闲,就字面意思,应该清闲。
乡下人没有太高的要求,一辈子清清闲闲,不愁吃喝,在他们看来就是大富大贵。
稍微直白了点,但我非常庆幸他们最终选了许应闲,而不是许富贵。
可惜事与愿违,我大学毕业九年,归来工资仍是三千五。
工资低就算了,工作还特别卷。
我每天和同事卷生卷死,卷生卷死,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眼一黑,倒在了工位上。
恢复意识的时候,我正被前男友托在手心,嘴里叼着奶瓶,嘬得滋滋响。
我盯着那张熟悉的英俊脸庞,一脑门问号。
陆明礼为什么在这里?
这是什么?
死亡回忆?
跑马灯?
我熬夜加班好几年,终于把自己熬死了?
果然初恋就是让人难以忘怀。
我没想到自己嗝屁后,想见的第一个人居然是陆明礼,连我爸妈和姐姐侄女都排在后头。
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
陆明礼把奶瓶拿走,我立刻不满地嘤嘤嘤。
这声音我不陌生,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而且村里人没有给狗狗做绝育的意识,怀上了就生下来,出月子就送人。
小时候,我亲自伺候过我家小黑四次月子。
小奶狗不会汪汪汪,只会嘤嘤嘤。
和我刚才发出的叫声一模一样。
陆明礼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肚皮,将我捧得更近一点。
我现在看东西还有点模糊,但距离足够近,我还是看到陆明礼眼睛里倒映出的黑白花小狗。
啊这……
轮回转世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
不用先去地府报到的吗?
我自认这三十年,遵纪守法讲礼貌,怎么还给分配到畜牲道了?
可转念一想,我的主人是陆明礼,做他的狗待遇铁定差不了。
比起披着人皮当牛做马,做一只能在豪宅里快乐跑酷还不用上班的小狗,谁说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大富大贵呢。
我一下豁然开朗,高兴地想去拱陆明礼的下巴。
陆明礼有轻微洁癖,因此我没能得逞。
他往后躲了一下,顺便将我举远一点,眉心微微拧着。
我怀疑这小子还屏住了呼吸。
好吧,我知道小狗味儿算不上多好闻,似香非香,似臭非臭,相当难以言喻。
陆明礼帮我按摩了一会儿肚子,把我放回柔软喷香的狗窝里,起身进了卫生间。
再出来给我盖小被子时,我明显闻到他手上的洗手液味道。
果然是在嫌弃我!
我扒拉着四条小短腿,费劲地转身背对他。
我听到他低低笑了两声,嗓音和从前一样沉润好听。
「气性还挺大。」
他说,「真有点像许应闲,以后就叫你许应闲,好不好?」
我又扒拉着四条小短腿,哼哧哼哧转回来,一个劲嘤嘤嘤,表示强烈反对。
陆明礼哪听得懂狗叫,心情不错地摸摸我的狗头,帮我掖好被角。
然后起身,又进卫生间洗手去了。
2
陆明礼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忙得脚不沾地的那种狂法。
我们在一起那几年,他还会腾出时间和我约会见面,分手后,大约是天天早到晚退,恨不得住在公司。
我又想错了。
实际上,他真住在公司里。
像他们这个级别的高层,公司都配备了私人休息室,陆明礼应该是重新装修布置过,看上去不比他那个豪华大平层差。
作为他的爱犬,我自然也住公司。
周末休息的时候,他会亲自照顾我,工作日就神龙见首不见尾。
不过他没放任我不管,高薪聘请一名宠物保姆,将我的吃喝拉撒安排得明明白白。
在保姆的悉心照料下,我体重噌噌往上涨,断奶不久,就能在陆明礼的休息室里东奔西跑。
他可能觉得休息室小了点,和保姆确认过我会定点拉屎拉尿后,允许我将活动范围扩大到他的整个办公室。
他那几个下属蛮喜欢我,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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