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车祸了,穿越到了十年后。
看着满脸不耐的陌生老公,我沉默了。
我喜欢的明明是小奶狗,不是老腊肉啊!
「要不,我抽空陪你把离婚证领了吧。」
1、
屋子内干净整齐,一尘不染,养了许多植物,满屋都是花木的清香。
我看着坐在我对面长相俊朗却一脸不耐烦的男人,空气中净是尴尬的宁静。
「你家收拾得还挺干净的啊,呵呵,这、这花养得也都挺不错。」
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沉静诡异的气氛,我主动找话题。
「屋子是你收拾的,花也是你养的。」男人不耐烦地回答。
「我?」我不可置信,「大叔,你可别逗了,谁不知道我余小小最讨厌干的就是收拾屋子,还有,我从来不养花!」
主要是以前养过仙人掌,没几天就被我养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养过植物。
「余小小,我没有时间陪你玩失忆游戏,不管你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我希望你能适可而止。」
男人说得十分气愤,像是已经被我耗尽了耐心。
说来也奇怪,我却难得冷静地看向他。
认真地端详。
眼前这个男人叫沈俊,看起来三十多岁,丰神俊朗,是个社会精英。
但他来医院接我的时候说是我老公。
那一脸的怒气带着烦躁,我以为他是来讨债的,拼命向他解释我是五好青年,没贷款没欠债没赊账,他肯定是找错人了。
直到他给我看了我们两人的结婚证,我才彻底相信,这个世界要毁灭了!
医生说我是失忆了,我的记忆停留在十年前,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他。
可我……明明刚经历了一场车祸,是穿越过来的啊!
「你看起来并不喜欢我,为什么会娶我?」
沈俊沉默了。
眼睛甚至没有看我,看向了窗外。
虽然丢了十年的记忆,但我也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
虽然我不认识他,但他是我老公这件事毋庸置疑。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娶我,但我可以知道我们为什么离婚!
「既然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今天还早,不如,我抽空陪你去把离婚证领了吧。」
瞧瞧,我多大方。
我还年轻,我可不想把青春都浪费在一个不喜欢我的老男人身上。
「余小小,你知不知道在说什么!」沈俊死盯盯地着我,像是要把我盯出一个洞来。
「我知道啊,我现在失忆了,以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与其两个人痛苦,不如分开得好。」
我摊摊手。
主要是这老男人的态度实在是太差了,要不是他脸长得好,我可能已经挥拳上去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你别后悔!」沈俊说得咬牙切齿,比之前还要盛怒几分。
那模样活像是要生吞活剥了我,硬拉起我的胳膊就把我往门外拽。
「你放手!放手!」我死命地挣脱他的手。
狗男人力气真大,还好我前面忍住了没有打他。
沈俊松开我,双手抱胸,嘲讽地低眉看着我:「怎么,这么快就反悔了?」
「我呸!谁反悔谁是狗!」我揉揉被他拉捏得骨头都疼的手腕。
看着他脸色黑了,我心里就爽了。
我迈开我那一米八的大长腿,道:「怎么,还不走,你要做狗不成?」
我只是一个还未出入社会且没有素质的大学生呢!
沈俊回来趟卧室,拿着证件出来,怒道:「余小小,你别后悔,以后就算是你哭着求我,我也不会再和你复婚!」
他放着狠话,我翻着白眼。
「大叔快走,电梯到了,再晚民政局就该下班了。」
2、
「两位,离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这边儿已经登记好了。」
我泄气地趴在咖啡馆的桌子上,看着对面优雅气派的花店。
十年时间变化还真大。
到底是哪个混蛋提出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就没有快一点儿的方法吗?」
「有啊,诉讼,上法院,不需要冷静期,但需要法院排期。」
坐在我对面的程梨淡然地回答。
程梨是我从幼年时期就一起上学的好友,后来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不同专业,但感情一直很好。
只是我记忆中的程梨是个温柔可人的小甜美,怎么会变成眼前这个极具魅力和压迫感的御姐呢?
「那算了,我还是等三十天吧,你跟我说说我和那个老男人是怎么回事儿吧。」
法院什么的,想想都害怕。
程梨对我翻了一个大白眼:「老娘早就跟你说过老男人不好,让你找小奶狗,你不听,偏偏跟中了蛊似的……」
程梨一股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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