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白银级别的骑士,应该是不成问题,因此做佣兵还是有那个实力的。当然,刚才老狐狸的提议,对他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诱惑,如果将鳄龙皮卖给他一块,那么价钱应该足够他赶到帝国学院去。只是一实在对那老奸商的人品存在怀疑,而且他也不想如此珍贵的鳄龙皮,卖给人类,以后制成盔甲,万一得主与他为敌,岂不是自掘陷阱?况且,心高气傲于他,也实在不以为凭借自己的本事,赚取区区几十个金币的路费,还有什么难度,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事嘛!
除此之外,如果金毛醒来了,骑着它赶往帝国,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家伙的实力,现在比之他这个主人可是高出很多了,完全能够驮的起他,并且速度也不会慢了,比之奔马起码要快上数倍。只可惜现在这家伙还在死睡,消化吸纳自鳄龙龙晶的能量,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活过来呢。
摩亚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打消了心中的杂念,再次举步,继续对着佣兵工会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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