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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 章节目录 第446章 安徽省镇反运动(1)(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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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安徽省镇反运动(1)

    1949年春,皖北、皖南先后解放,但残留以及潜回的国民党党政军警特等反革命分子,仍乘隙活动。

    混入人民政府内部的反革命分子,亦伺机叛乱,旨在颠覆刚建立的人民政权,社会秩序一度混乱。

    1950年3月18日,**中央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中央公安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4月、7月先后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一致强调,在镇压反革命活动中,要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皖南、皖北两区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大力侦破一批反革命现行破坏案件。

    至10月,共惩办反革命分子8025人,其中处决1082人。

    但是,在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时出现了右倾偏向。

    5月,适逢皖南、皖北两区灾荒严重。6月,美国发动侵朝战争,一些反革命分子以为“时机成熟”,再度煽动暴乱,袭击区乡政权;威胁利诱干部和战士叛变,直接或间接煽动哄抢公粮,杀害干部,抢劫群众钱财。

    7月、8月间,仅皖北地区即发生抢粮事件242起,杀害干部群众162人。

    其中最大的一起抢粮事件,参加者竟达3.8万余人,波及21个县,39个区,67个乡。

    皖南地区骚乱、抢粮事件亦不断发生。

    1至10月即发生大小骚乱、抢粮事件50余起,其中,广德县仅4月份即发生8起。反革命地下组织,较之以前大大增加,诸如“反共委员会”、“反共同盟”、“反共救国军”之类,竟达数十种,且活动频繁。

    芜湖、蚌埠、安庆等市及芜湖、当涂等县,仅6月、7月就发现“反共救国军”等地下反革命组织案件30起,与4月、5月两月相比上升15%。电线、桥梁连遭破坏,仅上半年即发生30余起。

    皖南湾清水河上的桥梁,连续4次被破坏。反革命谣言更甚,“朝鲜战争就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国军’很快就要打回来”、“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已迁蒙古”、“蒋**军队已经登陆”等谣言甚嚣尘上,反革命标语在各市、县几乎均有发现。

    由于革命事业的节节胜利,一些领导干部对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失去警惕,一些基层干部产生轻敌麻痹思想。

    肥东县王子成区联防队及民兵,在土匪经常出没的镇上,将武器堆放一起,毫无戒备。

    群众向他们报告有匪情时,仍漠然置之,直至武装匪特闯入,才慌忙拿枪抵抗,以致两名干部牺牲。

    有的领导人对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不敢坚决打击,不能全面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宽大有余,镇压不足。

    灵璧县在乡干部会上布置:“犯人跑了只准追,不准开枪打死,打死了要验伤口追查责任,”使基层干部群众不敢坚决同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遇到土匪特务破坏,不敢捕捉扭送。

    肥东县匪首李德,在梁园养病两个月,居民不敢报告。剿匪部队一走,李德又集股活动。

    反革命分子认为人民政府软弱可欺,气焰更为嚣张,人民群众对此产生不满情绪,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人民政府讲宽大”。批评人民政府“宽大无边”、“有法无天”、“百姓含冤”,要求采取严厉措施,镇压一切反革命破坏活动。

    1950年10月10日,**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以下简称“双十指示”),皖南、皖北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就此开展起来。

    镇反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道会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

    “双十指示”下达后,皖南、皖北各级党委及人民政府,层层作出决定,开展镇反运动。

    1950年11月28日,**皖北区党委印发《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草案)》,作出镇反部署:在全体干部中,深入进行时事的、阶级的和政策的教育,纠正因胜利骄傲自满,麻痹轻敌的思想,以提高全党警惕.做到全党、全军真正积极地、不懈怠地、彻底地消灭反动残余,执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完整政策。

    各级党委必须召开会议,订出切实可地的计划,并结合时事学习,普遍在干部群众中开展剿匪、肃特保密的宣传教育。

    自县委以上,各级党委必须吸收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军事等部门的负责干部,成立党的保卫委员会或保卫小组。

    县政府以上以检查、公安、司法为主体,吸收有关部门成立裁判委员会。各级学校、工厂、企业、部门,成立保卫委员会或保卫小组,均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以加强党的实际领导。

    为简化手续,公安局审讯科作为法院驻公安局的审判机关,公安机关逮捕的反革命案犯,由审讯科、审讯股作出结论,即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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