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女匪首陈莲珍的身世(1)
这是一个发生在五十多年前的真实故事。
故事的中心人物,是一位叫陈大嫂的土匪首领。她的名字在当地早已家喻户晓,甚至有人谈及色变。
关于她的事情,惊动了从地区军分区、省军区到西南军政委员会的首长们,并逐级向上报告,直至祖国的中枢神经——北京中南海。主席在建国初期日理万机的国事忙碌中,对处理陈大嫂的问题做出指示,因此改变了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女人后半生的命运。1992年3月,笔者在惠水县政协会议上初次见到她——一位年愈古稀的老人。后来,老人的女儿和女婿应约与我作了几次长谈,并通过书信、照片的形式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使我得以向世人讲述那段鲜为人知的传奇故事。
婚姻
陈大嫂的本名叫陈莲珍,生于1922年农历正月初一,乳名笋妹,布依族,不识字,在家中排行老大,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她老家住在贵州省广顺县白云乡旁边寨,也就是现在长顺县改尧镇中院村旁边寨。
长顺县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西部,与贵阳市和惠水县毗邻,惠水县又与贵定县、龙里县相接,老百姓之间相互通婚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陈莲珍的生活范围,更多地局限在这种沾亲带故的区域之内。
虽然长顺县离省府贵阳只有八十多公里,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老百姓的生活过得十分艰难,许多“干人”1衣不遮体,食不饱腹,在贫穷中苦熬挣扎。
陈家父母靠种田为生,每年可收获二、三百担谷子,在当地已算是富裕人家,因此她家在解放后土改1时,被划为地主成分,父亲陈树清在关押劳改期间病死。
记得有人这么说过,女人的不幸从婚姻开始。这似乎成了不可逆转的定律。
长到18岁时,陈莲珍已出落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由于生长在偏远的贫困山寨,交通闭塞,近亲通婚现象十分普遍。1941年农历十月,父母做主将19岁的陈莲珍嫁给比她小两岁的舅爷家表弟王永文,尽管是亲上加亲,俩人的感情并不融洽。按照当时布依族的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女方可以不在男方家长住,待确定怀孕后才回到男方家定居下来,称之为“坐家”。陈莲珍与王永文缺乏感情基础,她更多的时候是住在父母家。这场名义婚姻只维持到第二年夏天,便不欢而散。
此后不久,陈莲珍与同乡板沟寨青年陈正明一见钟情,婚后他们生育了两个女儿。1946年底,年仅33岁的陈正明病死,第二次婚姻最终以悲剧的形式结束。
1949年10月,陈莲珍与表侄罗绍凡结合,希望借助罗家的势力保护前夫留下的家产。罗绍凡曾在惠水和贵阳读过初中、高中,后跟随其兄罗绍铨(国民党第八十九军独立团二营营长)在军中任过连长、副官,俩人直到1952年6月出逃时分手。
1952年6月,陈莲珍改名换姓逃到贵阳二戈寨亲戚家躲避搜捕期间,与住在四方河的班永华(班寅超)草率结合。由于前夫罗绍凡被捕,她担心连累到亲戚,匆匆忙忙离家出走,这段婚姻前后不足三个月。
1952年10月下旬,陈莲珍逃到龙里县大新乡革老铺,与当地农民韦万书共同生活,到次年2月被捕为止,她的第五次婚姻也就随之结束。
陈莲珍的青春妙龄是在那个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年代度过,这似乎注定了命运的不幸,她为此而饱尝了不甘做一个弱女子的艰难和痛苦。
爱情
尽管陈莲珍一生有过五次婚姻,但大都属于不幸,而且结局基本上都是悲剧,真正称得上有爱情的婚姻仅有一次,就是1942年与陈正明相亲相爱的结合,“陈大嫂”的称呼也由此而得。陈正明其实并不姓陈,本姓莫,叫莫正明,是先考妣以一门顶两姓所改。中等个子,长得一表人才。可惜好景不长,美满和谐的婚姻只保持了四个年头。
陈正明家住在与陈莲珍同乡的七村板沟寨,22岁时他与邻县惠水姑娘石三妹成亲,生育三女一男,长女大秀,次女大珍,三女三英,儿子小七两岁多夭亡。
陈正明从小在惠水县大地主白石仙家读私塾,以后又到贵阳上学,在当地算得上是个文化人。他曾当过一年多的板沟寨联保主任,经常去惠水城里亲戚家串门,在房族陈洪熙(曾任长顺县人大副主任)家与陈莲珍第一次相识。
陈莲珍年轻貌美,虽说家中资财比不上陈正明家,但也算是门当户对,两人一见钟情,常常相约出去玩耍,双方关系由普通朋友发展到亲密无间。
陈母白氏反对儿子与陈莲珍来往,自然不会允许她走进陈家的门。为了不至于伤害婆媳之间的感情,两人商议暂时不住在一起,过一段时间再作打算。
陈正明把陈莲珍安排住在距离板沟寨不远的白水牛寨,两人几乎天天在一块,有时出去游山逛景,有时骑马打猎,生活倒也过得逍遥自在。
1943年,陈正明的前妻石氏病逝,办完丧事后,他把陈莲珍从白水牛寨接到板沟寨。虽然没有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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