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福建禁毒斗争(2)
福建禁烟禁毒斗争的成功经验是中,我们可以得到三点重点启示。
其一,福建省委、省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领导各级干部积极投入禁烟禁毒斗争,为当时的禁烟禁毒斗争提供了力所能及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证。现在毒患重新泛滥,我省各级领导也十分重视禁毒工作,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成效却不够理想。全省现有120名禁毒警察编制,人少任务重,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各项禁毒工作。据了解,除福州、厦门、龙岩市政府已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外,其他市至今尚未落实。缉毒的装备也无法跟上现实斗争的需要。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发展我省禁毒工作的“瓶颈”,只有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为禁毒工作提供充分的保证。
其二,堵源截流是根本。建国初期,根据当时的情况,抓住主要矛盾,通过专项禁烟禁毒运动,严厉打击制贩、走私毒品的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堵住毒品进入福建的源头,截断毒品的流通渠道,使吸毒者无毒可买,为戒毒提供了保证。学习历史的经验,当前我们必须坚持“严打”方针,强化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制贩、走私毒品犯罪活动。
当前,我省制造冰毒的数量,在全国仅次于广东省。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应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强化侦查破案力度。要以摧毁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地下加工厂和贩运、销售网络为重点,积极开展打击制贩毒品犯罪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城市歌舞厅、夜总会、迪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内贩卖、吸食摇头丸、冰毒、大麻等新型毒品的问题。各级公安禁毒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毒品犯罪规律特点和贩运、销售网络情况的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努力破大案、挖毒窝、打毒枭,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抓获一批制贩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狠狠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要加强整治重点地区,坚决遏制我省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我省是“金三角”毒品在国内集散、中转的主要地区之一,也是境内外毒贩进行制毒贩毒的重要地带,又是毒品需求量较大的消费市场。针对毒品流入我省主要的3条线路,公安禁毒部门要在交通要道和车站、码头等设立检查点,开展公秘结合的查缉工作。漳州、龙岩、三明、宁德、南平要在入省口处对广东、云南、四川、浙江等方向的长途汽车进行不定期公开查缉,作为省内的第一道防线;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地市要在长途汽车站有针对性的开展查缉工作,作为省内第二道防线;厦门、泉州、福州等沿海6地市要在各口岸、台轮停泊点有针对性地设立检查站点,作为省内第三道防线,这也是我省最为重要的一道防线。铁路、民航、航运等专业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强化辖区的查堵工作。同时,各地还要把堵源截流工作与打击本地的制贩毒品活动和大力压缩毒品消费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解决问题。
目前,毒品犯罪的跨地区、跨国特征十分突出,加强各地之间、警种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全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在处理案件协作的问题上,要以是否有利于侦破全案、是否有利于扩大战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要有意识地把战场引伸到国外,打击境外毒枭,扩大国际影响。对大宗毒品贩运“两头在外”、境内外毒枭不入境或不露面、毒贩交货互不见面的情况,要不断拓宽侦查思路,从金融调查、易制毒化学品管制、阵地控制、吸毒人员登记等各个环节入手,多种侦查手段一齐上,打毒枭,端毒窝,摧网络,断通道,给境内外毒枭和贩毒集团以致命的打击。
其三,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是关键。建国初期,我省在发动和依靠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把人民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使毒犯和吸毒者无处藏身,成为禁烟禁毒斗争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性因素。
当前,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毒品预防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各级禁毒部门要加强总体规划,主动会同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禁毒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禁毒氛围,不断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要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学校、社区、家庭和公共娱乐场所,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识别和防范能力。在重点地区要逐步建立禁毒教育基地,推进禁毒“五个一工程”,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各地要主动与妇联等社会团体配合,有声有色地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羁押、监狱、收教等场所中特殊人群的禁毒教育,防止和降低他们回归社会后的染毒可能性。同时要积极推动创建“无毒害社区”和“网上毒情调查”工作,健全帮教机制,力争禁吸戒毒工作有新的发展。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发挥社区在预防控制和戒毒帮教等方面的作用。认真落实戒毒出所人员的社会帮教,是巩固戒毒成果、降低复吸率的有效措施。因此,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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