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上海封闭妓院和收容暗娼
1.取缔妓院、收容妓女
1951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关于本市处置娼妓计划》,决定全面封闭妓院,集中收容娼妓。11月13日,市公安局召集72家残存妓院院主训话,宣布妓院为非法,收回执照,命令立即停止营业。停业后必须为妓女治愈性病,帮助妓女转业,保证妓女不转为私娟。但妓院主回去后,对有关为妓女治病、转业等三条责令不向妓女传达,引起妓女对政府的不满。11月22日,市公安局又召集180余名妓院妓女开会,重申政府取缔妓院和娼妓的决心和办法,说明政府已责令妓院主在取缔妓院后负责为她们治疗,帮助解决生活出路,从而消除了妓女的顾虑。
1951年11月市公安局制发的《关于取缔娼妓工作的具体办法》
11月23日,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取缔妓院、收容妓女的决议。并建议人民政府对上海现存的娼妓亦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取缔。11月25日晚上9时,市中心区9个公安分局统一行动,首先在各游乐场、马路上收容320名私娼。当晚11时,公安干警分别进入对抗政府法令、继续营业的妓院,对妓院内的财物一一清点造册,贴上封条,并将妓院主、老鸨、龟奴集中送往第一劳动教养所。在这次统一行动中,封闭了全市72家残存妓院,收容181名公娼,334名妓院主、老鸨、龟奴,经过审讯结案,分别移送法院和送劳动改造。收容的妓女(公娼、私娼)全部送往新建的通州路418号上海市妇女劳动教养所。经过这次封闭妓院、取缔娼妓的行动,张灯挂牌的妓院从此不复存在,沿街拉客的暗娼也显著减少。
2.收容暗娼
封闭妓院后,收容妓女的工作暂停。1952年夏,暗娼活动又猖獗起来,嵩山、老闸等区(今都属黄浦区)的各游乐场所,如大世界、先施乐园、大新游乐场等,成为暗娼活动的集中地。暗娼的狎客中以工人为多,也有少数机关干部和现役军人。同年9月14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以嵩山、老闸等区为重点,突击收容暗娼653人。
1953年夏,暗娼又由隐蔽转为公开活动。同年9月9日,市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批复市民政局《为变更收容处理暗娼办法的请示报告》,由公安、民政两家和市救济分会联合行动,以嵩山、老闸等5区为重点,突击收容暗娼554人。这次收容,在处理方针上,采取收容改造少数,教育警告多数,应用政府管制与群众监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收容在公共场所公开拉客、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及屡教不改的暗娼。对一般初犯失足者和情节轻微的暗娼,由公安局拘留教育一、二天并留下违警记录后,交里弄群众监督,外省来沪者一律遣送回乡,交当地群众监督。1953~1958年初,妇女教养所共收容改造妓女7000多名。此后的20年间,社会上的暗娼活动基本消失。
1951年11月25日上海公安机关查封残存的72家妓院1951年11月市公安局制发的《查封妓院房产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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