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风,还是很凉的。
吹在身上瑟瑟发抖,非常的冷。
走出别墅之后,我意识到,必须得找个安身之地。
一直像个丧家之犬似的,住在那银行自助亭里面,并不是个事情。
正好明天是周日,工厂里面不加班,傍晚六点钟就可以回去。
口袋里还有两百块钱,看看能不能够找个地方,先住进去。
环境可以差点,这都无所谓,从小就出生农村的我,对此没有任何的要求。
可是,就当我走出联排别墅小区的时候,忽然就看到面前的出租车里,走下来一位女孩。
不是别人,正是周医生一刻钟之前,联系的小夕。
身材尤为的高挑,气质非常突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
“咦,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不会对倾城,做了什么吧?”
因为昨日在自助亭的时候,女孩见过我一面,她立刻就认出了我。
显然,刚刚周医生那突然的电话,让她有些不放心林倾城,决定过来看看。
现在,又在别墅的门口看到我,她显得尤为的警惕,生怕我对林倾城图谋不轨。
“我要是做了什么,会成这样?”
我指了指自己一脸的伤,苦笑了一声说道。
先前在小餐馆的时候,因为是硬伤,还感觉不到疼。
现在,缓了缓之后,突然就各种腰酸背痛,身体都直不起来。
脸上的伤,因为涂抹了酒精和碘伏的原因,一阵一阵的就像是被蚊子叮咬。
“啊?”
“倾城打你了?”
没想到,这叫做小夕的女孩,想象力还挺丰富的。
看的出来,她同样是刚步入社会不久,依然保持着学生时代的天真。
“没有,你误会了。”
我并不想多搭话,转过身就准备离开。
“你应该就是上回,救过倾城的那个人吧?”
“倾城跟我讲过,你心地非常善良,为人特别朴实。”
出乎预料的是,女孩并未因为我一身的邋遢,就对我保持距离。
更没有像昨晚其他的那些女孩似的,报以不屑的冷眼和嘲讽。
“算不上救吧,举手之劳罢了。”
我淡淡的回了一句,并没有抓住这件事情鼓吹自己。
我始终认为,就那日的情况,但凡有点正义感的人,肯定会出手的。
“你真的很勇敢,当时我听倾城讲的时候,特别的佩服你。”
小夕露出了甜甜的笑容,直接就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每个女孩子,基本都会有“英雄主义”的幻想。
可能在我看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但在她们看来,这不仅是男子气概,还是有担当有魄力的表现。
“我听倾城提及过,你在星亮上班,有没有考虑换个工作?”
“我爸爸的公司正缺保安,工资是星亮的两倍,考虑一下?”
只是几句简单的交谈,这位叫做小夕的女孩,立刻就对我抛来了橄榄枝。
果然,她和林倾城一样,两人都是富家千金,身份背景尤为的雄厚。
不过想想也正常,周医生能够同意小夕成为林倾城的闺蜜,肯定家境不一般。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才去星亮几天,还不想离开。”
虽然保安的工资,比起操作工要多上很多,但一眼看不到前途。
我早星亮虽然暂时钱少一些,但能够偷偷的跟着林师傅,学点技术。
当我真正的对那台机器了如指掌之后,以后无论去哪里,工资都不会低。
人固然要活在当下,但还是得有点目标,有点理想的,不能够太咸鱼。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强求啦。”
“如果以后你有需要的话,可以跟我讲哦。”
被婉拒之后,小夕虽然有点小失落,但依然挂着笑容。
她对着我摆摆手,走进了清水湾小区,应该是去找林倾城了。
我没有再做任何的逗留,拎着一身的包裹,走向了银行自助亭。
可有句话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喝口凉水都塞牙。
我的容身之地,今日竟然被一对乞讨的老夫妇,提前给占了。
看着他们穷困潦倒的模样,我默默的走开了,并未跟他们抢地盘。
这一晚,我是在商店的屋檐下,勉强的度过的。
由于晚上蚊子非常的多,基本上就没怎么睡着,硬生生的熬到了天亮。
早晨起来的时候,我在心里面暗暗的发誓,今晚一定要租个房子,不能再风餐露宿了。
而因为整晚没睡好,我一早上都无精打采的,拧螺丝的时候,差点不小心割到手。
幸亏芬婶及时的切断电源,不然的话我这右手,恐怕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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