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的话,肯定会被开除。
往小了说,那就是再度成为无业游民,往大了说,指不定还得被抓到派出所录笔录。
我虽然血气方刚,年轻气盛,但考虑到后果之后,立刻拉着大壮。
但大壮五大三粗的,我一个手怎么可能拽得住?
“狗蛋,你还愣着干啥?赶紧拉架!”
我冲着角落里的狗蛋吼了一句,他恍了两下神,这才反应过来。
两人一同抱着大壮的腰,这才将牛脾气的他,给生拉硬拽了下来。
“大壮,你先冷静一下,咱们得赶紧送叶秋去包扎。”
“你看他这脑袋上的血,已经越流越多了,再这样下去很危险。”
狗蛋虽然懦弱,但头脑还是很清楚的。
现在这个时候,当务之急是先要将我头上的血给止住。
“对对对,得先去医院!”
大壮二话不说,立刻蹲下腰,将我背在了身上。
他性格比较直爽,为人也很热情,虽然冲动了一些,但非常善良。
我们才认识短短的时间,他便将我当成了同伴,愿意替我要找场子。
“不,不去医院。”
脑袋晕晕乎乎的我,挣扎着开口。
现在我们三人,身上的钱加起来,估计都不超过一百块。
这大城市的医院,岂是说进就进,说出就出的?
我之前就听过,那些城里人感冒去个医院,没有千八百都出不来。
像我脑袋被砸出这么多血的,估计一进去,医生就得让住院。
到时候,杂七杂八的检查坐下来,没病都得查出病来。
我就是个穷小子,身上还有二十块钱,可经不起这么折腾。
因为从小土生土长,我身体还算是结实,不觉得这点伤会怎么样。
我立刻从大壮的后背上挣脱,说什么也不肯去医院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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