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明媚清新的早晨,细小的云片在浅蓝明净的天空里泛起了小小的白浪,晶莹的露珠一滴一滴地撒在草茎和树叶上,润湿的土地仿佛还留着玫瑰色的晨曦的余痕。刚刚打开城门的兵丁无聊的站在那里,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没有几个人的街道,这个当口,还不是这个本来人就不多的黄县县城热闹的时候。
一辆上好的四轮马车缓缓的驶过城门洞,得得的马蹄声清脆的传出很远,城门外的几个兵丁打很远就开始对这辆马车行着注目礼,这种车在黄县也有,可绝对是不多的。
两个凶神恶煞般的人坐在车厢前面的御手座上,身子*着车厢壁,一个睡眼朦胧,一个依旧是鼾声如雷,全然不把周围的人和事放在眼里,一幅大爷作风。
“典韦,到黄县了吗?”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从车厢里传了出来。
“到了,老大。”
“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走了一夜的路,也该休息一下了。”车里面那个稚嫩的声音吩咐道。
马车在一个酒楼前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孩子,毫无顾忌的肆意伸了个懒腰,然后对着典韦说:“你让伙计把马喂好,我们在里面等你。”转头又对另一个大汉说,“金雷,我们进去吧。”
这个半大的孩子自然就是沈烈。
店小二引着两人找了一个僻静*窗的位子,沈烈让金雷点一些吃的,自己则悠闲的看着窗外。“这一年多来,黄县倒也没有什么变化。”沈烈在心里比照着上次来黄县的情况,随口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也不知道这是对谁说的。
“公子爷,一年多的时间,能有什么变化?”店小二也是随口应道。
“是吗?”沈烈本想说这话说的对,也说的不对的,可话到了嘴边,就改了。心里在想,如果自己现在回到了沈家村,村里有没有人可以在第一眼就确定自己是当年的小烈呢?这两年多来,自己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看着典韦走过来的身影,沈烈没来由的一阵偷笑,两年多来的一幕幕象汩汩的流水一样从面前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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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前,沈烈和典韦离开了陈留,坐着沈烈买的那辆小马车,只是御手变成了典韦而不再是沈烈。
一出陈留城,典韦显然经不住内心的折磨,问沈烈:“老大,什么是老大?”看来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典韦是无法让自己放心的。
沈烈在马车里半躺的身子突然地坐直了,满脸严肃地看着典韦,见达到了把典韦吓一大跳的满意效果,才深沉地说:“老大,就是有好吃的先让给你吃,有好喝的先让给你喝,有好穿的先让给你穿;危险的事让我来做,闯祸的事由我来背,挨打的事是我去扛。明白了吗。”沈烈说完,默默的看着典韦,心里直感奇怪,我都说的这么有感情了,你怎么也不表示一下,说一说什么表忠心的话啊,说一说自己非常感激的话啊,或者干脆不会说话就不说话,直接掉眼泪算了。这么突然地问这个问题,自己以前还真的没有想过,当时让你喊我老大,也是临时起意,要不是自己真的有那么一点急智的话,还真的被你突然的问住了,就冲这一点,你也应该感动一下吧。
“哦,原来这就是老大。老大,你坐好,我要赶车了。”典韦平淡地应了一句,就继续驾着马,有一句话他现在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说的:老大,你还是继续当老大吧。而沈烈也有一句话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告诉典韦的:你头上的“我是杨白劳”那几字变得越来越深了。
一路的紧赶慢走,两人在半个多月后来到了青州境内的阳都县城。
沈烈决定到阳都,是一路上不断的打听、综合各种消息再加上自己的考虑而确定的,用他告诉典韦的话来说,这是一个伟大而英明的决定,是可以改变人类历史的伟大的进攻的号角,虽然明显的感觉的到典韦满眼的因为听不懂而出现的迷茫,沈烈还是为自己的决定兴奋了好一阵子,弄得本来已经不再怀疑自己是正常人的典韦,又是警惕的注视着自己,虽然没有说话,但满脸都可以读出“老大可能还是疯子”这几个字来。
沈烈确定了现在自己的第一步是要尽可能多的赚钱,而要赚钱,就必须要有人气,说的通俗一些,就是赚钱要到人多的地方去,人少了,就是每一个人都买一个你的东西,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而且,人多的地方,对于名声的传播也比人少的地方要快的多,这时候,还不时兴广告,就只有借助人的口来宣传了。
说到人多,沈烈知道洛阳是一个好地方,可那里是他能去的吗?那里可是天下当官的聚集之地,大官、小官多的象牛毛,在街上拿个石头随便砸个人,结果都可能足以让他死个十七、八回的了。而且全国最大的官都在那里面,全国最大的家族可能也都在那里面,到时候别人象自己前生那时候一样,给你打个白条,留个底帐,找谁要钱去,到时候别说赚钱,就是能保住老本而不亏,都是烧高香谢天谢地的事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沈烈一路上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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