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上了美强惨男配,但是他不中意我。
他惨就惨在中了我爹亲手制的毒,现在快死了,不中意我也是应当。
是的,我穿书了,穿进的是一本追了快三个月的女主复仇文。
我的意中人,是女主失散多年的哥哥——越青易。
越青易作为全书最惨角色,反派且强,美而短命,这谁顶得住?
正因如此,他在那本书的评论区里一直是人气很高的角色,有着众多迷妹,其中一个就是我。
但这个三观过正正得有点离谱的作者,把他写死了!
写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爹不疼娘不爱!
这能忍?!
反正我是忍不了。
我抱着键盘开始疯狂输入,前前后后一共打了三千二百四十六个字,把这本小说从头到尾 diss 了一遍。
其实故事也没那么糟糕,主要是我很不爽。
写虐文的都是大变态。哼。
也不知是做法太过偏激,还是怨念太重,总之,我刚点击完发送,便眼前一黑来了这里。
这个书中的世界。
好巧不巧我穿到了一个名叫樊昭的女配身上。
这个角色在原文中出场次数不多,是越青易的舔狗之一。
当然,这不重要,我可以不舔。
重要的是,她还是越青易的仇人之一。
救命!
我看着此刻正站在我眼前的美强惨男配,吓得有点想哆嗦。
尽管他刚从一群山匪手里把我救下。
但这都是建立在他一时认错了人而且暂时还不知道咱俩有仇的前提下。
反派且强,美而短命,惹人怜爱……
去他妈的惹人怜爱。
谁想跟这个活阎王真实地面对面站在一块儿?!
……
1.
越青易的剑离我的喉咙只有零点零一公分。
希望他没有手抖的毛病。
我这人怕疼得很,碰破一点皮都不愿意的。
他盯着我,仿佛要把我的脸盯出一朵花来。
我知道他在看什么。
据原文描述,樊昭跟女主也就是越青易那失散多年的妹妹长得很像。
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妹妹右边眼尾有颗红痣,我没有。
正因为长得像,路过的他才会出手救下我。
「真像,可惜不是。」越青易只看了一瞬便收回剑,再不看我一眼,径直走了。
待他走远,我才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原文主要写女主的复仇之路,并没有提到过很多关于我这种小角色的细枝末节。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被樊昭念念不忘的初见竟是被剑指着。
被剑指着,一见钟情?
这他妈是什么变态心理?
我不理解。
无人在意我能不能理解。
日渐西斜。
我坐了很久,久到腿都有些麻了,才理清脑海中的千头万绪。
我是樊昭没错。我爹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毒医圣手樊高也没错。
他老人家天纵奇才,医毒双修,在江湖上的名声亦正亦邪。
可惜身为他独生女的我啥也不是。文不成武不就,医毒也都只学到点皮毛。
这也是为什么书中后期樊昭拼命想替越青易解毒却始终解不了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得不说,爱情使人盲目乐观。
幸好现在站在这里的是我。
我决定不喜欢越青易了,更不想不自量力地去给他解毒。只想安静苟到能离开这个世界。
可我刚产生这个念头,便听见滴滴滴的声音,随后一个信息凭空出现在我脑海:因宿主产生强烈的回家意愿,触发本世界唯一任务——陪越青易度过最后的时光,然后替他收尸。任务完成,即可回到现实世界。
???
???
什么鬼?
为什么别人穿书都是攻略高富帅,众星捧月走上人生巅峰,到我这儿就是给反派收尸?
还是唯一任务?
没有点支线剧情吗?
很遗憾,真的没有。
天真如我。
不久之后,我终于意识到,在这本书里,从遇见越青易开始一直到越青易死,我俩都会被牢牢绑定在一起。
就好似有个贱兮兮的声音一直在说:你既然这么喜欢他,我就成全你跟他待在一起。
缘分二字,妙不可言。
我好想逃,但逃不掉。
譬如现在。
我正睡着觉,天上便掉下来一个人。不偏不倚,正砸在我旁边,砸起的尘土扬了我一脸。
我睁开眼,转过身,仔细一看,好嘛,果然是白天刚见过的越青易。
天道你好牛逼。
我握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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