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三十三天外,紫然浩天内一处宽广庭院中。
但见此处亭楼高阁,小桥流水,雾气弥漫,鹿鸣鹤啼,果香阵阵,当真是一仙家胜境,美不胜收的所在。
庭院中数百得道真仙或面容清奇,或手捏兰花,或头顶神光,或脚踏祥云。此时都面容肃穆地向中间一蒲团上的年轻道人齐声跪拜:“拜见混元无极大罗圣人。”
耳听众多整齐的声音,眼见百仙恭敬地叩首,程千华只觉眼前似真似幻,苦修千年的道心都有一丝松动,多年心愿今朝得尝,瞳孔中迷茫一片,思绪不知飘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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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啊,无聊啊。”程千华把玩着手中一块古色古香的玉石,满脸愁苦哀声叹气道:“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哦,修仙,修仙,就地球这个废渣星球,灵气简直比大熊猫还珍贵,就是修到死也只是个练气期的小混混,真不知道哪辈子才能真的超脱。”
程千华再次不满地撇撇嘴,手中用劲,玉石被捏地咯咯作响,原本碧绿的玉石正以肉眼可辨的速度迅速变小变白。啪的一声脆响玉石碎裂,程千华轻叹道:“真是的,就连这种上等的和田玉里面的灵气都这么少,一点都不经用,地球真是没混头啦。”
程千华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块新的玉石,口中骂道:“TMD,一块和田玉就要老子整整三万大洋,还不讲价,黑,真TMD的黑。”“老板,你这儿收玉吗?”一个身材矮小长相猥琐的中年男子鬼鬼祟祟地走进来,走一步向后望三望,活活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怎么,你要卖玉吗?”一见来了生意,程千华立刻坐好,和颜悦色地问道:“我这儿只要是玉都收,价钱公道童叟无欺。”猥琐男走到柜台前,从怀中掏出一个绣花包裹,小心翼翼地打开,露出里面的一个扳指。
程千华随手拿起扳指,也不用放大镜细看,随手摸了摸似乎是和田玉又有点蓝田玉的感觉,对猥琐男道:“普通玉扳指嘛,也不值几个钱,一千块干不?”“一千块?不行,绝对不行,这可是我家祖传的宝贝,少了十万我可不卖。”男子说着,伸手就来抢。
“唉。”程千华向后一缩,也不见他怎么动作,轻易就从男子手中挣脱,再次打量几眼玉扳指后,又道:“祖传,嘿嘿,我看是从别人包里祖传来的吧。”“胡说,这真是祖传的。”男子脸上显出一丝不自然的神色,程千华一看便知有戏,就诈道:“你要知道,我这可是正经买卖,市局的哥们前些日子才来打过招呼,如果碰到那些销赃的,嘿嘿,你明白我的意思吧?”眼见男子脸上越显慌张,程千华心中暗笑,再次道:“这样吧,我看你也不容易,三千,三千元怎么样?”男子看看玉扳指又看看程千华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搏斗,最后一狠心咬牙道:“五千,最少五千才行。”
程千华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考虑了好久,才不情愿地道:“好吧,谁叫大哥我看你顺眼,五千就五千。”
送走男子,程千华三步并作一步急忙将店门关上,又用黑布遮住光线,拿起手中的扳指嘿嘿直笑:“大爷我光凭手感就知道这是个宝贝,不说价钱,光看这晶莹剔透的样,里面的灵气就少不了,有了它说不定突破练气二层只日可望呀。”
抹干险些留出来的口水,程千华口中念念有词:“三清无上显神通,千里通灵一眼现,天眼,开。”说得那么玄乎,其实就是普通的开眼法,哪怕是普通人用柳树叶沾点黑狗血也能办到。
双目间似有一道白光闪过,程千华盯着玉扳指左看右看,看了再看:“TMD,什么玩意,摸着手感贼好,怎么里面一点灵气都没有,算老子倒霉,终日打雁今天居然叫雁啄瞎了眼睛,晦气,晦气。”口中骂骂咧咧,原本想将扳指甩掉,但想想这毕竟是五千元的东西,也许还可以重新卖给一个冤大头,于是程千华顺手套在拇指上:“五千块就买了这么个破东西,我真——”
越想越生气,程千华也没了做生意的兴致,索性打开店门外出看看风景。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心情有所回转,程千华长吸一口气哼着自创的小曲朝公园走去。
走到公园找块长凳坐下,看着周围孩子们在玩耍,老人们在打太极拳,程千华眼中闪过一丝迷茫:“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好,无忧无虑,悠闲自在。”随即又暗叹一声:“可惜这不是我想要的。”
手机响了起来:“喂,程哥吗?我是小孙啦,你快点到玉石市场来,来了一批好货,好家伙听说有几百斤,里面肯定有你要的,快点来我等你。”不等程千华说话,对方已经挂了电话。来电话的是孙风,可以说是程千华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回想起来,程千华本只是C市孤儿院的一名普通孤儿,身材矮小长得又不讨喜,经常被别的孩子欺负,所幸结识了同样常被人欺负的孙风,二人一见如故结为兄弟,下定决心要以暴制暴,打起架了就像拼命三郎,最后竟成了孤儿院里的老大。本来他以为一辈子就会怎么混过去,但在他十六岁那年一切都发生了转折,程千华意外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也不知是哪个倒霉亲戚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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