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坐了三五个。
据“问题少年”陈容讲,他们都请病假回家了。
余玉浑不在意地点点头,富二代、官二代嘛,逃课什么滴,早就见惯不惯了。
不过这请假的由头是不是也太随便了一点?统一的病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得传染病了呢。
想当年,她同学请假的时候,借口那是五花八门,什么半路被车撞了、爷爷奶奶死了、爸爸娶后妈了……简直无所不及其!
又上完几天课,余玉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没课的时候看看竹简喝喝茶,每天早睡早起,再做个早操运动。几天下来,竟然年轻许多!
“常听人说,心态越好人就越活越年轻。我还以为是用来安慰人的话呢,没想到是真的。不过、这也太见效了吧……”她喃喃低语,对着铜镜,睁大眼睛细看,竟然在丛丛白发里发现了一根青丝!
顺手将青丝拔下来,放在手心,迎着窗外射进来阳光,看了个仔细。
半截青黑,半截灰白。
“咦?”近看时,她发觉这半根发白得有点不对劲。
余玉现代的父母都是中医圣手,余家更是中医世家,自唐朝伊始,传承数百年。因家学渊源,她自小就被逼着背汤头歌、千金方等医著。有句话叫物极必反,因被父母逼得太狠,所以读大学的时候就偷偷瞒着他们报了考古专业,以实际行动表明她拒绝学医的决心!
她的医术虽不如父母那么精湛,可也没白费父母十多年的严管厉教。一眼就看出这根白发不对劲。
长出白发是因为毛囊里面缺少黑色素,而这根白发显然不是缺黑色素所致,倒是像中毒引起!
余玉被这猜想惊了一跳,她的目标可是寿终正寝,如果中了毒,半路丧了命,她到时候找阎王爷哭都不管用。
为了身体着想,余玉毅然向院使大人请了病假,匆匆出了州学去找医士看病。
在奴隶制时代,天子为尊,诸侯为贵。诸侯之下是卿大夫,卿大夫可赐士。士者,谋也,智也;士是封建社会中最基础的贵族,也是最高级的百姓。
而那些大贵族们就最喜欢养谋士和医士,一旦发现好的医士,就穷尽手段的招揽。这也就导致,余玉在街上转了三圈,看了三个医士,然后就遇到了三个庸医!
“老妪,你晚上是不是经常感觉头晕胸闷,手脚发凉,浑身无力,睡觉也心悸多梦?”嘴角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医士,一手按着余玉的脉搏,一手捋须做高深状的问诊。不待余玉回话,他就摇头叹息道,“老妪,你这是死症啊,无药可医!”
余玉的火爆脾气瞬间被点炸,抄起案上的竹简就往医士脑袋上砸,“你个庸医!你他娘的会不会看病啊!老娘我无药可医?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救命啊。”医士仓皇的抱头,夺门而出。
余玉身手矫健的追上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将他踹得个狗吃屎。最后还是不解气的往他脑袋上砸了几拳,“该死的庸医!”
“我错了,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医士痛哭流涕地告饶认错。
“那我现在还是不是死症?还是不是无药可医?”余玉一屁股坐到他身上,以宽袖扇风解热。这鬼天气,真是热死个人了,动一下就流满身汗,真讨厌。
“您身体好着呢,是我胡说八道。”医士哭丧着脸腹诽道:要不是你来的时候装作那病入膏肓样儿,我也不会因此看走眼啊!
“余夫子?”
余玉正要说话,突然身后传来熟悉的喊声。声音迟疑不定,像是不确定她就是余夫子一样。
余玉回头,只见一白衣广袖男子遥遥而立。男子身形修长俊逸,似松山青竹,一张俊颜在潋滟白衣的映衬下,灿若桃李,又清贵非凡。
“李凌!”余玉认出来人,赶紧起身整理衣袍,拢拢散乱的发髻。心里愤愤地对老天爷竖起中指:身为人师,打架被学生逮到,还让不让她活了!
李凌看了眼躺在地上哀嚎的医士,又看眼目光闪烁明显心虚的余玉。
余玉尴尬地以手扶额,可一想到这庸医,顿时又理直气壮,愤慨道:“我不过就是受了风寒,想找个医士看诊拿药,哪知道这庸医说我病入膏肓,无药可医,真是气煞人也!”
“对了,你不也请病假了嘛。怎么?身体好了,都能出门了?”余玉打算先声夺人。她打人的行为虽然不对,可也是性情所致,实在气不过,不得已而为之。而他,可是说谎还被人抓了个现行!要心虚也该他心虚啊。哼!
李凌一本正经地回道:“前几日,晚来风急,学生也不小心感染了风寒。不过学生府上养的医士都是圣手,几副药入口,病症立刻见好。”
骗谁呢!
余玉翻个白眼。
“如果夫子不信,可以去找学生府上的医士看诊,保证药到病除。”李凌轻弹了一下广袖袍角上沾染的灰尘,那气定神闲的神态端得是高贵优雅。
余玉双眼一亮,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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