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渐的转凉,已经变得枯黄的树叶在风中飘然落下,人们也开始穿起厚厚的棉衣,女人们脖子上都围上了漂亮的围巾来遮挡寒风,色狼们则纷纷叹息,又得等明年了。
“林斯,放学后和我们一起去打台球。”说话的是林斯的同班同学杨诚。
“不去了,你们去吧,还过段时间就期中考试了,我还要复习。”林斯收拾着桌子上的课本笑道,开什么玩笑,和他们打台球可是最痛苦的事情,以林斯的身手、眼力,以及对力量控制的程度,将一桌子球一杆全收,也不是太难的事情,却要和这些三打两不进的台球初哥比试,你说痛苦不?嗯,关键是那得藏拙,林斯在中学中可如那名字一样,很老实,很斯文,人畜无伤。
“你学习成绩这么好,还复习什么,还要不要我们活?你一天都看书,都快成书呆子了。”
林斯笑了笑,没有回答,杨诚见说不动他,也没坚持。
平凡的生活,刺激的另一面,林斯将道上的事情与学习生活分得很开。
十七岁的他是个孤儿,还是婴儿之时,就被天木市的林一全收养,林一全没有子媳,早年上过战场的他被子弹打穿下腹,失去了某些能力,退役后,也不想害了别人,一直未娶,拣到林斯后,将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了他身上,林斯一直称他为林爷爷。
四年前,林一全去世了,那时林斯才十二岁,林一全留给他的除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还有一些灰色的势力,而龙虎会的会长就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当然,林斯能真正坐稳这会长一职,*的可不仅仅是老一辈的余荫,而是那横扫天木市的身手。
十三岁之时,林斯已经没有对手,至少,遇到的都不是林斯的对手。
育佳中学,是市里的重点中学,能进去的都是一些成绩品德优秀的学生,虽然,林斯在道上,特别是天木市道上的大哥级人物中可说是无人不知,但在这学校却很少有人知道林斯在道上的身份,或许有人听过这名字,但却不会将之与眼前这有些瘦弱的学生联想到一起,而真正知道内幕的,都会识趣的将这埋在心中最底下。
“不要来打扰我,不然,你会很麻烦的。”太多的人已经见证了这句话非是虚言。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晚上才是一个城市繁华的最好体现。
每天晚上,林斯都会出来逛逛夜市,一个人独守着空房,毕竟是很寂寞的事情。
生命在于运动!
按例,林斯会先在颜青街的舞天夜都这酒吧中呆上一阵。
酒保早已经熟悉林斯,不用他开口,便递上半杯轩尼诗XO,一边品着酒,一边听着舞台上的歌声。
将近一个小时过去,付了帐,在酒吧侍者殷勤相送下离开,向着天木广场的方向而去,口中断断续续的哼不知名的曲调,转动的眼睛打量着两边街道上穿梭的车辆、人群,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看待着喧闹繁荣的城市。
天木广场此时人山人海,原来是一个新开的大商场组织的促销晚会,听说还请了几个明星压场。
林斯也没什么事情,就挤进去凑凑热闹,反正这个天天气渐寒,在人群中也不会觉得十分难受。
以他的身手,自然是没费多少功夫就溜到了前面去,还别说,这晚会真有点模样,至少林斯还看得进去,正看着一个有趣的小品,林斯忽的觉得身后的笑声乍然消失。
突然而来的变化,让林斯一愣,接着就觉得一道阴寒之气刮过,全身先是冷得一僵,接着又恢复了动作,但是其他的人,连同那场上正在表演的人的动作都凝固了下来,除了那依旧响着音乐声的音响。
林斯转头后望,身后的人还维持着与旁边人讲话的姿势,林斯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现在的场景太过诡异,伸手摇了摇旁边的人,那人毫无知觉。
林斯轻轻跳起,望向广场外围,眼力惊人的他,看到令人不敢相信的一幕。
一个人正从另一个人脖子上抬起头来,瞳孔灰白,张大的嘴中,两颗细小而锋利的尖牙上还带着鲜血,而这样的人还很多,环绕了整个广场。
“僵尸?”丝丝凉意从心底升起,流遍全身,鸡皮疙瘩已经冒了出来,虽然他也身经百战,枪林弹雨也曾闯过,可面对的都是人,从未见过这种只出电影和小说中的东西。
“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用劲的一捏手臂,传来的是剧烈的疼痛,显然,这是在现实中。
此时才发现街道上不知道何时已经飘荡起清幽幽的雾气,林斯远远的看着僵尸们慢吞吞的走到不动的人们面前,吸干他们的血液,而后他们也加入了这个的队列。
林斯全身都觉得冰冷,“兄弟,醒醒,醒醒。”他使劲的摇着挨着自己站立的男人,却发现不管他怎么的摇动,甚至几个耳光下去,都没半天反应。
僵尸的队伍不断的成几何倍数增加,相互依偎的爱人将自己的伴侣变成自己的同类,父子、夫妻、姐妹、兄弟在这片世界中都不在存在,有的只是来自野性的需求——吸血!很快就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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