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笑奇怪地问道:“店家,刚才那孩子的哭声是怎么回事?什么‘送给别人吃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掌柜的又叹了口气答道:“客官有所不知。今年杭州府大旱,又加上闹蝗灾,百姓的庄稼几乎颗粒无收。而官府还催命般地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好多人没有东西吃都活活饿死了!没有办法,有些狠心的父母只好把自己的亲生孩子与他人之子交换,相互吃对方的孩子苟延残生。因为他们还有一点良心,吃自己的孩子他们到底还是下不去手啊!唉!这都是被逼出来的啊!”店掌柜一边说着一边摇头叹气,好像心中极为不忍却又无可奈何。
三人彻底震惊了!没想到一向以富饶闻名天下,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府竟然会有这种人食人的惊天惨剧发生!若不是亲眼所见三人几乎都不会相信!
林天笑小的时候便跟着父亲学文识字。父亲林家恒不像其他的赶尸匠人那样大多目不识丁,而是文采满腹,母亲也正是看中了父亲的文采才甘愿下嫁于他这个阴森森的赶尸匠人的。结婚后林家恒便退出了赶尸界,靠着给乡村私塾教课与务农为生。
林天笑刚记事的时候便跟着父亲每日到私塾中学习。林家恒讲的最多的是唐代几位大诗人的诗句,因为父亲说过唐代是历史上诗歌最为鼎盛的时代。所以林天笑对于唐诗并不算陌生。这其中他对大诗人白居易印象尤为深刻,那是因为小的时候父亲曾经给他讲过一首白居易流传最广的一首诗,诗的名字叫做《轻肥》,其中一句“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的句子。
当时林天笑还小,不明白这诗句的意思。父亲便逐字逐句翻译给他听,告诉他这句诗的意思是说当时浙江省衢州市百姓生活的惨状。由于旱灾泛滥,百姓没有吃的,没有办法之下曾发生过这种“人食人”的历史惨剧。
“人食人”这种天人共怒的惨剧在历史上曾经历次出现过,甚至在集市上公开叫卖!究其原因,大部分则是因为战乱或是天灾等因素,老百姓难以生存,为了活命不得已而为之。
例如,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格却比猪肉还要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身不过十五千钱,还不如一斗米贵!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也曾公开买卖人肉!明崇祯十三、十四年(1641、1642)通渭大旱,饥荒大盛,民众开始捕鼠罗雀,食草着甚多。人相食,舍子换食。
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地人肉卖到八十文一斤!
当地百姓将尸体买来后有的切成小块,用盐腌起来随身携带,随吃随取;有的点起火堆,把人架在上火上烤着吃;更有甚者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蒸熟了吃。致使闻者惊心,观者落泪!但这些只是民众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吃人只是为了活命,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
还有一种吃人的情况是出于兵祸。历史上有不少暴虐将帅用人肉充当军饷。
例如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军将士称作“熟食”,并以此作为手下众将士的口粮。
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个吃人的恶魔。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饥荒,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每攻下一座城池他便下令让手下将士捉来当地百姓切碎了腌着吃。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在这里面,还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
但不管如何,人食人这种千古惨剧只是历史上发生的事,而且是因为战乱各部将士把人肉作为粮草的一种手段。比起这些来拿自己的亲生骨肉与别人交换而食则要更为残酷的多。林天笑只是耳闻而已,没想到在这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杭州竟然也会发生这种人间惨剧,并且是活生生发生在他面前!使他如何不惊?
晴儿很是震惊的样子,捂着嘴惊道:“什么?拿自己的亲生骨肉换取别人的孩子吃?这……这怎么可能!难道这些人都失去最起码的人性了吗?”
>>>点击查看《斗神殇》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