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5月7日中央紧急指示规定:一、纠正少种高产,放荒土地的做法,凡一切可以耕种土地全部都要种庄稼。二、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猪下放给生产小队和私人喂养。三、恢复自留地,自留地不少于占有耕地的百分之五。
毛猪若下放给私人喂养,必须分给自留地,否则无法解决饲料问题。对于任何所有制上的倒退,李政委都要顽强抵抗的。省委的规定是:毛猪下放到生产队饲养,划给一定的饲料地,不分自留地。不分自留地,毛猪私人喂养自然无法实行。实际上恢复自留地和毛猪私养均未执行。
五月到六月,纠左达到**。五月二十六日,中央在关于夏收分配的指示中,给公共食堂开了一个大口子,规定:可以办全体社员参加的食堂,也可以办一部分社员参加的食堂;食堂可以是常年的,也可以是农忙的;可以农忙多办,农闲少办,灵活执行。食堂范围太大的,可适当缩小。口粮应该分配到户,分配到社员,以人定量。在公共食堂吃饭的,粮食交给食堂,节约归个人;不在食堂吃饭的,粮食全部交给个人保管食用。
这就等于说,公共食堂可办可不办。中央一松口,全国许多地区食堂一哄而散。中央指示的关键之处是口粮分配到户,只要实行了这一条,食堂便会土崩瓦解。没有什么办法比这更能克服当时的粮食危机了,中国农民生命力之顽强举世无匹,把粮食分到户,自留地分下去,给他们一点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他们就会创造生存的奇迹。
然而李政委不给农民们这个机会。他把中央的指示归纳为“以人定量、分配到户、食堂吃饭、节余自得”四句话。其解释是:食堂要办下去,分配的粮食由食堂保管,节余部分也由食堂保管,不能把粮食分给个人,实际上除了“食堂吃饭”以外其它三句都成了空话。他们很清楚,粮食一分给个人,公共食堂这颗**萌芽就夭折了。
地委书记曾笳在向各县传达省委的四句话时,作了不同的解释,他在电话会议上“歪曲省委的指示”说:“粮食一定要分到户,粮食分到户,也就免了‘节约归已’的麻烦,把粮食分到户,除了他吃的自然还是他的。”至于粮食分到户,社员会不会把粮食交到食堂去搭伙,他含糊其辞地说:“反正我都讲了,我的责任尽了。”他能说什么呢?省委已经明确规定,食堂必须办下去。
曾笳为了地委要给李政委一个交待所作的检讨,实在是极不严肃。妻子宋立华问他检讨什么,他说“我检讨嘴巴不好”。实际上他嘴巴继续不好,公开发牢骚说:“红光公社的郑功瑶,倒霉就倒霉在这小女子身上。我们说了几句老实话,郑功瑶在那里讲了几句假话,结果是我们挨批评,郫县就是不老实。”
李政委是不会轻易放过曾笳的。1959年初,宋文彬就告诉曾笳:“省委的意思,要你下放劳动,并且是以普通社员的身分参加劳动。”曾说:”好,我就喜欢劳动。”当了几天社员,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下来,宋文彬就把他叫回来,要他下去抓个纠正共产风的试点,这正合他的口味,选了广汉县北外公社的一个生产队蹲点。
蹲点的三中队就在北门外,一出城就看见一群群的农民在葫豆田里摘,准确地说是抢葫豆。他楞了,二月间葫豆还没“饱米”啊,现在摘太可惜了嘛。马上找干部社员开会了解,大家说,现在以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庄稼收了统一分配,哪个中队缺吃的,就到有吃的队上去调,现在队队都缺粮,队队都怕自已吃亏,所以葫豆还没熟都去抢,“你不抢人家要抢,哪个抢到该哪个,反正都是大家的。”葫豆抢完了,地却没人去犁,其它春耕工作也丢在那里,道理是一样:大家的活大家做,你不做我也不做,哪个又愿意给“大家”做呢?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不优越性暴露无遗,曾笳就要在这个问题上下手。先拿最能体现优越性的“吃饭不要钱”开刀。那时候有一幅到处引用的对联说:“自从盘古开天地哪见吃饭不要钱?
而今人民掌乾坤从此生产不靠天!”
红光公社“富裕农民”范克成也曾在家门口贴了一幅对联:“吃饭不要钱有何趣味,做事要长远无过乐观”。
这位预言家的话很快就兑现了。
多吃了粮食不说,还吃坏了品德,干活路一群一伙打打闹闹,锄头变成了板凳拐杖,间或高高举起,自由落下。队上有三户广汉县城人,公社化后下放当农民,饭一吃就到街上坐茶馆,根本不出工。曾笳一天到城里剪头,见队上一个进城担粪的小伙子躺在理发摊的长凳上睡觉,他剪完了头,小伙子还躺在那儿。他问:“你一天担几挑?”“一挑。”“你能够担几挑?”“八挑。”“为啥只担一挑?”“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挑那么多做啥?”
曾笳第一着,取消“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社员出工评工记分,按工分决定吃粮标准和工资标准,不劳动者不得食,不得钱。一下子出工问题就解决了。
第二着,划小基本核算单位。中央规定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原高级社,省委规定下放到管理区。曾笳蹲点的三中队一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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