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南乱石窟,少有人迹,沙石遍布,山势层起叠峦,遍布成千上百的石窟,因此得名乱石窟。
乱石窟又名乱葬岗,相传很久以前成都发生一场兵灾,死伤无数,战后,尸体太多无法及时埋葬,为了防止发生瘟疫,便将尸体焚烧后全部埋进一个大深坑中。
不知是否战死将士不能尸骨还乡,戾气作祟,从此这里杂草无生,再无生机,野狗常常从土中翻出骷髅尸骸之物。
每逢夜晚都会有鬼火森然,令人毛骨悚然,住在附近的人还时常听到苍凉的悲歌,人们觉得这里闹鬼,渐渐的再也没人居住在这里。
任谁都没想到,神秘的影卫就盘踞在这里,其实这里并不是什么乱葬坑,而是一座先秦时代贵族的古墓。
乱石窟闹鬼的消息最先就是影卫传出的,至于野狗翻出来的骷髅骨骸以及悲凉的歌声,也当然是影卫的杰作了,目的就是让人相信这里真的闹鬼,等附近的人全部搬走之后,影卫在这里做什么都不会有人察觉,实在是藏匿的最佳之地。
不过这样一个隐蔽之处,还是被发现了,前往乱石窟必经的一道峡谷外,已经集合了数百人,这些人皆身着白色锦袍,这些都是风歌的精锐,为首之人便是带着铁面具的凌风。
为了此次行动,风歌共出动了两名剑圣,五位剑皇,以及九十多名剑尊剑君,其余最差的也是大剑师,足足三百人之多,可谓是下了血本。
临行前凌风沉声道:“陛下对盘踞在成都的影卫逆贼痛恨至极,一直想除之而后快,今日有幸得知逆贼的老巢,乃是天赐良机,必须一战而功成。”
“此功若成,我与诸君皆受封赏,若是失败,一并受罚,谁敢因为大意掉链子,休怪我无情,尔等可有异议?”
众人齐声道:“我等并无异议,请大人下令吧。”
凌风点了点头,“很好,此番行动,兵分两路,我与洪统领各领一半人从东西两个方向翻越峡谷。”
洪统领名叫洪利,是一个四十余岁短髯中年汉子,他是同行的另一位剑圣,为人机警,多立功勋,也是凌风的副手。
“狡兔尚有三窟,影卫逆贼既然将老巢设在这里,肯定想好了退路,洪统领于后山提前在他们退走的地方设下埋伏,届时我率人从进口发起进攻,逆贼定然从后面逃走,前后夹击可获大功。”
洪利面带难色的说:“大人之计甚妙,只是这茫茫山野,千洞百窟,想要找到另一个出口太难了,不知大人有何高见。”
凌风想了想说:“密道最怕水淹不会设在低洼之处,密道的出口多设在通风干燥的隐蔽之处,以草木乱石虚掩。这里处于山地,想要打通一条密道谈何容易,洞窟虽多然而出口必然只有一处,为了降低工程,密道定然是一条直线,只要在附近仔细搜查一番定能有所收获。”
“就算洪统领找不到出口也无妨,此番季汉重拳出击,影卫逆贼城中根基尽毁,已然丧胆,定然不敢在成都逗留下去,他们一定会向南边的双流县逃去。我已经提前查阅了地图,想要去双流县必经一地红峡林,那里地势险峻,洪统领可提前在此设伏,以逸待劳,可保万无一失。”
洪利也是风歌中较老资格的前辈了,一直对凌风这个压在他头上的年轻上司有些不服,论资历论威望凌风都不如孔明,赵云,陈到三位首领,今日听他分析起来头头是道,防止凌风能力远在他之上,立刻服气了。
洪利抱拳称赞道:“大人运筹帷幄,属下已经预见了成功,希望那时能与大人一起喝庆功酒。”
凌风亦抱拳笑道:“那么就借洪统领的吉言了!”
影卫统领锦衣男子所在的那间密室,就是原来先秦贵族的主墓室,先秦贵族算是倒了血霉,先是被一群不速之客鸠占鹊巢,搬空了里面的陪葬之物,后来自己的尸骨更是被弃尸荒野被野狗叼走,死后都这么倒霉也是没谁了。
巡风一脸忧虑的走进密室,看到锦衣男子后上前禀报道:“大人,不好了,李盟出事了。”
锦衣男子正在用笔写信,听到这个消息惊愕的笔都掉了下来,不可置信道:“你说什么?”
“李盟在珍宝阁被蜀人团团包围,不能走脱,只得放火自焚。”
李盟不同于田秋,李阔那些半路出家,他是由锦衣男子一手带出来的肱骨成员,巡风在自己身边执行命令,而李盟则在成都负责搜集情报,两个人被他视作为左右手,如今突然告诉他一只手断掉了,怎能不惊愕?
谁出事锦衣男子都不会感到意外,唯独李盟出事他不愿相信,早在田秋暴露身份是他就已经派人叮嘱李盟,最近风头紧,行事小心,必要时可以放弃珍宝阁撤离成都。
李盟是他的得力助手,极为聪慧,他是个商人,对危险的感知极为敏锐,论趋利避害的功夫比自己还厉害,这样一个聪明人被逼到自焚,怎么想都有问题。
锦衣男子又仔细询问了一些细节,突然问道:“你是说李盟拒绝了跟随其他人出城的计划,独自留下来吸引蜀人的注意,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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