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陈越处理好雨夜中的尸体,去店里买了一个蛋糕。
我跟着他飘啊飘,飘回了家。
他将自己收拾干净,来到沙发前坐下,珍而重之地拿出蛋糕,点燃了蜡烛。
烛光摇曳,照亮了他清俊瘦削的脸颊。
「这是你离开的第十年。」
陈越看着蛋糕,眼神温柔缱绻,「生日快乐啊,一一。」
一一,是他给我取的名字。
1.
陈越一直不喜欢吃甜食,以前我每次馋小蛋糕,他都会笑话我像个小孩。
而现在,我趴在桌子边,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吃着整个蛋糕,仍旧馋得快要流口水。
混蛋!
我幽怨地看着他,凑到他耳边大声控诉,喂!明明是我的生日蛋糕欸,怎么我一口都没吃着啊!
陈越充耳不闻,继续吃着奶油花。
我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死了,他听不见鬼说话。
「算了,这次也让给你好了。」
我嘟囔一声,看向他的手背。
刚刚那个人带了弹簧刀,陈越杀他,费了不少力气,还受了伤。
此刻他的手背上横着一道狰狞的伤口,鲜血争先恐后地从里面冒出来,顺着手臂流下,滴滴答答地掉进地毯里。
我抬起半透明的指尖,碰了碰他的伤口,轻声问道:「笨蛋陈越……疼不疼啊?」
陈越没有回答我,仍旧认真地吃着蛋糕。
吞下最后一口奶油,他走进卧室,去拿昨天买回来的新裙子。
我高兴极了,惬意地在半空中转了个圈。
又有新裙子穿咯!
刚从卧室出来,陈越顿了顿,突然又折返了回去,不一会儿,他带着一双红舞鞋走了出来,将它也放进了铁盆里。
我更高兴了,黏在陈越身上,喋喋不休地说了无数句「你真好」。
客厅里,陈越点燃了裙子和鞋。
一寸一寸的火光中,那条白裙子来到了我的身上,红舞鞋也被穿得妥妥帖帖。
我满意点头,光了十年脚,总算有鞋穿了。
陈越粗心,隔三差五就给我烧裙子,却总是忘了烧双鞋,幸好我是鬼,可以飘来飘去,不然走路得多累啊!
这双红舞鞋,我十年前就喜欢,可是陈越买了十年,摆在床头看了十年,都不肯给我穿。
我飞到他肩膀上趴下,没忍住小小声地抱怨了一句:「小气鬼,喝凉水,哼!」
陈越突然笑了一下。
我被吓了一大跳,还以为他听见了我骂他,心虚地从他身上溜了下来。
「一一。」
寂静的夜里,他唤了一声我的名字,声音平静温和,带着浅浅的想念。
他说一一,以后我就不给你烧裙子了。
我刚要撒娇耍赖,就听见了不远处传来的汽笛声,小区周围被警车堵得密不透风,许多人上了楼,举着的枪齐齐瞄准了陈越。
他们来了。
陈越没有丝毫反抗,他被铐上手铐,押下了楼。
我飘在他身后,跟着他坐上警车。
一路飘到了审讯室,年长的那位警察和陈越认识,他眼神复杂地取出一张照片,摆到了陈越面前,「……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陈越沉默地看着那张照片,许久没说话。
半晌,他微笑起来,眼神十足地坦诚:「何警官,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撒谎!」
脸生的年轻警察拍了拍桌子,对陈越的态度很是不满:「……没有任何关系,那你为什么要杀了那五个人?!」
他没有撒谎。
我默默靠在陈越的肩膀上,隔着虚空,看向照片中那个十八岁的自己。
是我离开得太早。
早到,我们还没来得及变成恋人的关系。
2.
我和陈越,相识于十二年前的某个午后。
彼时我正在练舞室里挥汗如雨,一个不经意的弯腰,透过二楼的落地窗,我看见了那个高大沉默的拾荒少年。
他满身灰尘地站在楼下,望向我的眼神却干净明亮。
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看见过他很多次了。
但在那个午后,我第一次下了楼,穿着舞鞋走到他身边,朝他伸出了右手,歪着头看他:「你好,我叫余忆。」
似乎是没想到我会下楼,陈越不由得呆滞了几秒,等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把手在衣服上使劲儿蹭了好几下,才轻轻回握住了我的手,一触即收。
「你好,陈越!」
他看起来激动又紧张,连主语都忘了说,局促的动作逗得我扑哧一笑,这下他更无措了,整个人都不对劲起来。
温热的风吹过,我别过耳边的碎发,好奇地看着他:「……我们算不算互相认识了?」
陈越也笑了起来,他朝我坚定点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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