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外国人,能熟练的操作中文系统,这些字儿他还都认识。比我厉害多了。
他简直就是个皮肤稍微黑一点的国人。
一本不拉的都存入了书架,他才放心的把手机放回去,并且对我表示歉意说:“不好意思,刚才太激动了一直玩着手机,没跟您好好说话。”
我连忙道:“这有啥,没事的。我们这边现在朋友之间不也都是各玩各的,出来也都是各玩各的手机。”
坎那听后憋着嘴摇了摇头说:“这样不好,对人不尊重。”
我深以为然,一般来说我出门了也不太会玩手机。好不容易朋友们一块出去,还各玩各的,那出来干啥,还不如天天在家里对着手机呗。
在群里聊得还多一些。
接着,他又针对我写小说这个话题,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
“诶,你一天要写多少啊。”他问。
我回答说最少一万吧,要不然不挣钱。
“一万字啊!奥买噶的,你是怎么写出来的,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每天都写那么多,能写出来吗?”
“能啊,其实也没啥的。我有个朋友每天两三万的写,那才猛。”我觉得我还是太懒。
坎那惊叹不已,“太厉害了,以前只知道你们功夫厉害,没想到脑子也那么好。怪不得发展的这么快,短短几十年就发展的这么强,不是没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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