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发怔。忽然电话响了。
“刘头,昨晚区医院发生件抢劫案。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孩持凶器刺伤了一个医生的大腿,抢走棉衣两件,衣内有一千元左右。”
电话是队员程阳打来的。
“这种小事还来烦我!叫两个人去处理不就行了。”刘正有点愤怒。
“嘿,头,您别生气啊。我这不还没说完呢嘛。那小孩的主要目的不是抢劫,他还送了一个受伤的中年人去医院。胁迫大夫给那人治疗。你猜那人是什么人?”
“有屁快放,绕来绕去的找收拾是不是?”
程阳道:“唉,您大小也是个刑侦队长,说话别这么粗俗行不?要知道我们可都拿您做标杆呢,要......”
“还废话?”刘正真想抽他了。如果不是隔着电话。
程阳也知道,如果不是隔着电话,这会已经巴掌上身了。见好就收的道:“那小子是野狼帮的人。身上也不知被什么戳了个大窟窿。嗨,你说那小子也真命大,竟然没死,缓过来了。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啊!”
刘正知道这个从首都调来的大学生嘴不是一般的贫,十句话里面只能提取出一两句有用的就不错了。
“你怎么知道是野狼帮的?”刘正有点激动,“野狼帮”有点像“野龙帮”。一直都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年多的火拼中,除了尸体,他没抓到过一个“野狼帮”的活人。所以到现在,他对这个帮派的了解也不及另外两个的三成。
程阳得意的道:“这您就不如我了吧,简单的很。您不记得每次我们去收尸时候,野狼帮的尸体都与众不同吗?他们或胳膊或腿儿的都会纹着一只狼。”
刘正轻声“嗯”了句。这点不但他知道,整个T市都知道,只是一时之间他没有想起来。
程阳继续道:“那主儿我去医院看了,嘿!刘头,收获大了。这小子的狼头纹在前胸,老大的一只,一准儿是个首脑,不是BOSS也得是个大队长什么的。”
刘正知道他拐弯骂自己,道:“滚蛋,那你在那守着,我这就过去。”说着挂上电话,驱车就赶往区医院。
一下车程阳就迎了过来,那小子老是一脸的灿烂,即使是出现场看见砍得稀烂的尸体,他也不会像别人一样愁眉苦脸。
“笔录。”刘正说话向来从简,如果多说一个字,他都感觉浪费了自己的资源。
程阳嘻嘻一笑,也来俩字:“没有。”
刘正眼睛一瞪,“来这半天还没有?”
程阳道:“那小子荤菜啦,我倒是想问,可大夫都没鼓捣醒他,您让我给他浇辣椒水啊。”
“哼!”刘正已最简洁的方式回答他,已避免听他过多的啰唆。
正这时,一个护士从医院里跑出来,喊道:“程警官,那人醒了,你快去看看吧。”
程阳走到护士跟前,露出个自认为迷人的微笑,说:“谢谢你,真好。有时间我请你......哎,哎,哎,刘头,你干嘛啊你。”
刘正一边扯着他的耳朵往医院里走,一边说:“狗改不了吃屎!”
病房门推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杂乱的脸。床上的人给刘正的感觉,他绝不像是“野狼帮”的人,更像是个流落街头的乞丐。
那人的头发蓬乱,足有半米多长。还有一脸的虬髯,在刘正印象中,萨达姆被俘的时候,胡子也没他这么长。就算“野狼帮”对仪容仪表要求再低,这幅尊容,也太不堪入目了。
刘正蹙起眉头,瞥了程阳一眼,道:“这就是你说的首脑级人物?”
程阳早忘了刚被扯耳朵拖进来的窘态,兴高采烈的道:“着啊,你别看他伪装的好,身上刻着记号哪!”说着走近那人,轻轻掀起那人身上的被子。
果然在他胸前纹着好大一只狼头,神态凶恶。但这也并不能说明他真的就是野狼帮的成员。
这时候躺着的人忽然睁开双眼,瞪视着在他身前比比划划的程阳。刘正感到这人的眼神里夹杂着一股彪悍之气,撼人心魄。但又显得有些茫然。见他虽然骨瘦如柴,块头却仍旧很大,若是加以休养,定是好一条大汉。
“一边去。”他赶走了病床前的程阳。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
“我叫刘正,T市刑警队队长。”
大汉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却不说话,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
刘正既看不出他有丝毫的恐惧,也看不出他有介绍自己的意思。
“你叫什么?”
大汉摇了摇头。
“籍贯?”
依然摇头。
“年龄?家庭住址?怎么受伤的?”
大汉对刘正的问话似乎似懂非懂,迟疑了下,还是摇了摇头。
刘正的脾气火暴,见他跟自己装糊涂,一张脸拉得更黑更长。
顿了顿,喝道:“你跟我装糊涂是不是?”
大汉这次不再摇头,终于开口说道:“在下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昨天夜里一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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