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特立独行的丧尸。
从小我爹就告诉我,我脑子比别人要少一根筋。倒也不是骂我蠢,是我真的少一根筋,医学界把我这种症状称为艾里斯德症候群。我的头部和躯干间比普通人少一个传输信息的渠道。
这让我智力比普通人稍低些,却在那一次的丧尸危机中救了我一条命。
丧尸咬中了我的身体,病毒控制了我的身体,却似乎没有控制住我的大脑。不过我也不知道,目前这种状态还算不算有命。
身边全是愣头愣脑、漫无目的在大街上游走的丧尸。视野中没有人类的他们和植物没有任何区别,他们存在于世的意义只有屠杀人类。
我不一样,我能够思考。尽管姿势和动作如同寻常丧尸一样古怪,我却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操控身体。
只有一个点,我与其他的丧尸别无二异。
那就是根植在基因中的嗜人本能,见到活生生的人类我便控制不住记几。脑中一片空白,只想上去将他咬碎,变成同类。
可在第一次人丧之战后,我便拥有了随时随地都能思考的权力。
那一次以人类的惨胜作为代价,仅剩的武装力量带领幸存者躲进了一个没有丧尸侵染的城市,随后将四面的大门全部封死。丧尸们对厚重的门扉无能为力,只能围拥在城市之外。
这样挺好的,见不到人,我脑中就不会一片空白。脑中不空白,我便能做一个丧尸中的哲学家,随时思考着如何作为丧尸过完我有意义的一生。
离人类躲入城中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出于常识,我知道他们的补给马上就要告紧了。
而我们的处境也并不乐观,雨季刚过,这几天所有城外的丧尸都暴露在阳光的直射下,身体的腐化进度不断加快。
我不甘心这样,作为丧尸,无论如何淋漓地杀戮,最终不可避免的归宿都是三到五年内身体的自然腐烂和分解。
我想回归人类,并且已经想好了怎么做。
为此,我要成为一个丧尸之王。
1.
与许多人想得不同,丧尸也不是没有残留一点点人性。
罗汉就是一个比较特立独行的丧尸,他把水浸过的泥土抹在头上,完成了一个低配的莫西干造型。不知道从哪顺来一件衬衫,剪去袖子套在身上。
更要命的是每逢夜深人静它还会掏出把不知哪里取来的口琴,噼里啪啦吹上一晚。
那幅愣头愣脑的样子加上浑厚的后现代造型,让我发明了个新词,叫诡喜感。
除他以外,每个丧尸或多或少都会带有一些生前的怪癖。可惜人类没有机会仔细观察它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认为所有丧尸不存在个体之说,只是一群被本能驱使的产物。
虽然在我眼中它们确实也没有什么大不同,不过近距离能观察到这样的小细节也还是很有趣的。
这也让我与丧尸暂处的时光不算太过无聊。可我与它们不同,我的大脑还是清醒的,严格意义上来讲我还是个人类,必须要想办法回归。
死人再有趣,该过的日子还是得过。人是社会性动物,成为丧尸后的那种离群感并不好受,于是我便有了一个计划,为此,要先成为丧尸之王。
为了从外获取食物,人类一定会从最近的城门口出来,徒步不可能,必然是汽车,很可能是增加了装甲的汽车。
如果是这样,我便离丧尸之王近了一步。
时间不早,该行动了。
「呼呼嗬!」我大吼一声。
丧尸之间是能够简单沟通的,比如「这有人!」「你吃这,我吃那!」「不行!我要这块!」「追上他!」,通过简单的吼叫就能自动给出这些信息。
而我刚才那声大吼的意思是「跟我走,逮到人,吃人肉!」(为方便叙述,之后丧尸的对话只写含义)。
果不其然,四只丧尸闻言便聚拢过来。它们冲我瞪大了眼睛,我姑且认为这是疑惑的意思。被我自说自话起名叫罗汉的也在其中,我没有感到太意外。
之前一次争抢人腿的时候,我敬它有个性,便把那只腿很大方地让给它了,自此后我和它关系还算不错。
「你们,找碎玻璃,跟我,铺地上!」
「信我。」我朝自己脑袋竖了竖大拇指:「这个,聪明!」
我带它们到了一处隐蔽的转角,均匀地把碎玻璃和一些铁钉铺洒在地面上,随后就近隐藏在一堵矮墙后面。
一连潜伏了几天,这几只丧尸也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耐烦,对它们来说在哪里发呆都一样。
我就有点难受了,罗汉还是那副老样子,一到晚上就开始吹口琴。不得不说这种不着调的口琴声对一个尚还健全的人脑是一种残忍的折磨。
还有一个丧尸哥们也有意思,它不知怎么地爱上了跳绳,可丧尸怎么跳绳啊,它只能甩一下绳子,停,随后两脚迈过,再甩,再迈。可它一个人玩得开心,我也不好说什么。
忘了有多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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