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被打入冷宫的贵妃。
就因为偷了皇上一只鞋。
气,错估了和李序昀十五年的感情,竟没抵过一只黑缎龙靴。
要我说李序昀也是小心眼,不就偷了只鞋么,至于把我丢进这残灯暗雨的深宫别院。日日只能青苔白霜相守,食不香,寝不安,一百个惨字都不够说。
起初几天,还有被打发来的小太监早晚各问一次:「贵妃娘娘肯说了么?」
在被我怼完祖宗十八代后,小太监不来了,换来了堂堂大理寺卿。
「鞋呢?」大理寺卿开门见山地问。
我照旧从他没出生的儿子开始咒骂,没骂几句就累了,晃晃手道:「让皇上叫声好姐姐,本宫就还了他鞋。」
疯了,孔贵妃疯了。大理寺卿得出这个结论,自此也没再踏出冷宫一步。
这下冷宫是真的冷,只剩下我没事唱唱小曲儿逗自己玩。
1
我最喜欢的一支曲儿是乐府诗中的《子夜歌》。
歌里唱「前丝断缠绵,意欲结交情」,诉尽男欢女爱,相思悱恻。可后面又唱「初时非不密,其后日不如」,道尽见异思迁,薄幸与贰心。
我与李序昀便是如此。
初初嫁入煜王府时,我年方十六,序昀十九。每日晨起我为他梳冠着履,晚上归家我为他脱靴更衣。
我说隔壁的柳侍郎有意将柳二小姐许给他做侧妃,他来月便迁了煜王府的宅子,将房契家当都交到我手里,还立誓永不纳妾。
我说喜欢并蒂芙蓉,好似我俩比翼连枝,他又在新王府外不到半里的地儿挖了个池子,出门买个胭脂,都能远远瞧见接天莲叶,嗅到莲蕊香尘。
只是但凡他惹了我,我就得给他点颜色。这种时候,我都在他出门前藏了他鞋,让他求着叫几声好姐姐,才交出靴子放他上朝。
我与序昀识于微时,自小便是青梅竹马,郎情妾意,从来也没想过兰因絮果的事儿。要是料到这小崽子能有把我丢进冷宫的一日,打死也不当他的煜王妃。
话说回来,李序昀能坐上这皇位,我爹的功劳至少占一半。
在一众皇子中,李序昀排行老三,上有名正言顺的皇长子,下有虎视眈眈的皇四弟。李序昀有啥,只有个好媳妇啊。媳妇没啥本事,但好在有个朝中掌权当将军的爹。于是当年那么一场三子夺嫡的恶战,李序昀够争气,我老爹的铁骑也够硬气,最终还是花落我家。李序昀历经万险,到底成了皇帝。
当然,代价很惨烈,我兄长被皇长子诬害流放,途中不明不白滚落山崖,死不见尸。我爹兵马折损小半,还因为逼宫,落了个不忠不义的后世骂名。
那年的洛阳血流成河,牡丹开得比什么时候都晚,又比什么时候都红。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人可以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砍断自己弟弟的手脚,割下自己兄长的头颅。
李序昀登基后,我被封了贵妃,我爹也高居骠骑大将军。
入主中宫那一日,我瑟瑟发抖地在城墙上看西下残阳,李序昀从背后环住我的身子。
「暮莲。」他唤我的名,「天下与你,足矣。」
小子诶,心也太贪了吧。天下是什么,是至高无上的权御,是一呼百应的尊荣,是应有尽有的美人珠玉,如此再不足矣,你就只能上天和太阳肩并肩啦。
但我没有嘲讽他,我只是问他:「倘若有朝一日,天下与我不可兼得,你当如何?」
李序昀将脑袋埋在我的肩颈之间:「舍天下,又如何。」
要不是亲眼看着他的剑都指到了老皇帝心口,这鬼话我兴许就信了。
2
好在我没信。
我和李序昀的第一个孩子,死在他登基第二年的三月十五。
那年春天,牡丹开得魏紫姚黄香阵洛阳,坐镇西南、拥兵数十万的端亲王突然发难,说李序昀的皇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打着清君侧的名义口口声声要领兵入中原。
端亲王是先皇的叔父,李序昀爷爷辈的老人,有威望有兵马有底气有胆识。他自然不是真的想干一仗,只不过想在李序昀的新朝中割据一席之地。
作为和谈的条件,端亲王要李序昀送去质子,以显新皇想与老臣修好的诚意。
当时只有一个人能入得了端亲王的眼——我们时年六个月,尚在襁褓中的稚子。我给他起的名,叫李秩。
小皇子通禾字辈,加个失字,意味人生无常,有得有失。
洛阳去西南此行千里,别说婴孩,哪怕是我,这一路奔波都要受不少苦。加之秩儿出生的时候正值李序昀争夺皇位之际,在我腹中受了不少惊吓与劳苦,尚未足月便降生人世,打小身子就格外虚。
我知道李序昀的答应意味着什么——我们将失去这个孩子。
我抱着秩儿在未央宫苦苦哀求了李序昀三日,白天不敢离身,晚上不敢合眼,生怕一个恍神秩儿就被人抢了去,再次相见便是天人两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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