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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再起 章节目录 第三百九十六章修路(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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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为了便利百姓,每个驿站邻近的土地,交给商人开铺子,或者旅店,或者酒肆,哪怕经营皮肉生意,只要付租税了,都可以经营,其钱财用来维持驿站自身的日常,维护道路。

    为了避免驿站招劳过度,或者官吏勒索过分,所以李嘉又规定,只有五品一下的官吏,有公务在身的官吏,才可以报销费用,其他的探亲、归乡,以及其他目的者,不能居住在驿站,只能去旅店。

    唐代驿站的最高直属管理机关为六部之一的兵部,并设有“兵部驾部郎”专司全国驿站之管理。根据《唐六典》卷五载:

    “驾部郎中、员外郎掌邦国之舆辇、车乘,及天下之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之簿籍,辨其出入阑逸之政令,司其名数”。

    对此,李嘉不敢苟同,官僚主义对于驿站的侵蚀,都是有目共睹的,自然而然,浪费消耗颇多。

    皇帝一改唐法,直接让少府监管辖驿站,以货殖之法,让驿站保持独立性,长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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